本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係由 GC數位科技(以下簡稱「本團隊」)與您(以下簡稱「使用者」或「客戶」)就使用本網站、瀏覽相關內容及委託本團隊提供軟體開發等技術服務所成立之契約。當您使用本網站或委託本團隊服務,即視為您已詳細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全部約定。若您不同意本條款之任一內容,請停止使用本網站及相關服務。
一、服務內容
本團隊主要提供下列技術服務:
- 網站、應用程式與後台系統之客製化開發。
- 第三方 API、金流、物流、ERP 及其他企業系統之串接整合。
- LINE 官方帳號、聊天機器人及自動化流程之建置。
- 電商平台架設、串接與功能擴充。
- 系統維運、技術顧問與其他經雙方書面議定之服務。
實際服務範圍、規格、時程、報酬與付款條件,以雙方另行簽訂之報價單、合約或書面文件(包含經電子郵件、LINE 等可資留存之通訊方式確認者)為準。本網站所列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要約。
二、使用者責任
- 使用者應確保所提供之資料正確、完整且不侵害第三人之權利。
- 使用者不得利用本網站或本團隊服務從事違反中華民國法令或公序良俗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散布惡意程式、入侵他人系統、未經授權蒐集個人資料、傳輸違法內容等。
- 使用者就其帳號、API 金鑰、密碼及其他驗證資訊負妥善保管之責;因保管不當所生之損害,由使用者自負。
- 使用者應依雙方議定之時程提供開發所需之素材、權限及驗收回饋。若因使用者延遲而導致專案時程順延,本團隊不負違約責任。
三、智慧財產權
本網站所載之文字、圖示、Logo、UI 設計、原始碼及其他著作,均為本團隊或合法授權人所有,受中華民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法令保護。除本條款另有約定或經本團隊事前書面同意外,使用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重製、改作、散布、公開傳輸、出租或為其他商業利用。
就客戶委託本團隊開發之專案,其智慧財產權歸屬依雙方合約約定;未另行約定時,於客戶付清全部款項後,該專案最終交付之客製化原始碼之使用權移轉予客戶。本團隊保留其內部既有之開發框架、函式庫、模組及通用元件之著作權,並得繼續使用於其他專案。
四、報價與付款
- 本團隊所提出之報價,自報價單記載之日起 30 日內有效,逾期須重新報價。
-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付款方式採分期付款:簽約時支付一定比例之訂金,並於約定里程碑及交付驗收完成時分別支付對應款項。
- 客戶逾期未付款者,本團隊得暫停或終止提供服務,並就逾期款項依民法第 233 條規定請求遲延利息。
- 客戶若於專案執行中要求超出原約定範圍之變更或追加項目,本團隊得另行報價並調整交付時程。
五、驗收與保固
本團隊將依雙方議定之規格與里程碑交付成果,並通知客戶進行驗收。客戶應於收到交付通知後之合理期間內(一般為 7 個工作日)完成驗收並提出書面意見;逾期未提出者,視為已通過驗收。
本團隊就交付之客製化開發成果,自驗收通過日起提供合理期間之免費瑕疵保固(一般為 30 日,得依合約調整)。保固範圍以本團隊所交付之程式邏輯瑕疵為限,不包含下列情形:
- 因客戶或第三人不當操作、修改或外接系統所致之異常。
- 第三方服務(如金流、物流、雲端主機、第三方 API)本身之服務中斷或政策變動。
- 客戶之伺服器、網路、瀏覽器或裝置環境問題。
- 原合約範圍以外之新增需求。
六、保密義務
雙方就因履行本條款及相關合約所知悉之他方營業秘密、客戶資料、技術資訊及未公開資訊負保密義務,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不得洩漏予任何第三人或為履行本契約目的外之利用。本條義務於契約終止後仍繼續有效。
七、服務變更、暫停或終止
- 本團隊得基於系統維護、改版或不可抗力等事由,暫停本網站之全部或部分功能,並儘可能於合理期間內事前通知。
- 客戶有重大違反本條款或合約之情事,經本團隊催告後仍未改善者,本團隊得不經預告終止服務,已收取之費用不予退還,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 因不可歸責於雙方之事由(如天災、戰爭、政府管制、第三方服務商重大故障)致無法繼續履約者,雙方得協議終止契約,並就未完成部分另行結算。
八、免責聲明
本網站所載內容雖經本團隊審慎編製,仍可能存在誤漏;本團隊不擔保其完全準確、即時或無中斷。對於使用者因信賴本網站內容所致之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害,本團隊於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不負賠償責任。
本團隊對本網站連結之第三方網站之內容、安全性及隱私政策不負任何擔保責任,使用者於離開本網站前,應自行判斷並承擔相應風險。
九、個人資料保護
本團隊就使用者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團隊另行公告之隱私政策辦理。本條款與隱私政策應一併閱讀;如二者有衝突時,就個人資料事項以隱私政策為準。
十、條款修訂
本團隊保留隨時修訂本條款之權利,修訂後之內容將公告於本網站,並於本頁頂部更新「最後更新」日期。修訂後之條款自公告日起生效;使用者於修訂後繼續使用本網站及服務者,視為您已同意修訂後之內容。
十一、爭議處理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雙方就本條款或委託案件所生之爭議,同意本誠信原則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之具體處理方式(含管轄合意等),以雙方另行簽訂之書面合約所載條款為準。
十二、聯絡我們
對本條款內容有任何疑問或需要簽訂正式合約,歡迎透過下列方式與本團隊聯繫: